中国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发布时间:2024-06-11 13:17:15 来源: 小9直播平台/媒体聚焦
2024年6月7日,“生态环境部”官方公众号先后发布《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出台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事实上,此前在4月28日生态环境部的例行发布会上,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就曾透露,生态环境部会同多部门共同制定了《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主要任务是组织各沿海城市,以毗邻城市建成区的65个海湾为重点,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而在美丽海湾建设方面,要重点抓好100多个海湾的“一湾一策”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设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海湾。
“近年来,我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升。但在部分海域特别是沿海地市毗邻的海湾,海洋垃圾仍然是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污染问题之一,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亲海活动,亟需在沿海城市毗邻海湾加快实施海洋垃圾治理行动。”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说。
《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四部门共同印发,总结了胶州湾等11个重点海湾专项清漂行动和福建等省份海洋垃圾治理经验,紧盯65个城市建成区毗邻海湾,组织相关沿海地方全面启动“一湾一策”海洋垃圾清理活动,明确了到2025年“65个海湾内岸滩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海面漂浮垃圾密度显而易见地下降”,到2027年“65个海湾内海洋垃圾密度一下子就下降,常态化达到清洁水平”等目标。
该《行动方案》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属地管理、常态治理,从建体系、陆上截、海上治、及时清、规范处、常态管等6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
在严控陆源垃圾入海方面,加强海湾沿岸、港口码头、河流湖库等的垃圾收集和转运,从源头上减少陆源垃圾入河下海,加强陆海统筹治理。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地方实际可以在入海河流、沟渠入海口、水闸处等设置垃圾拦截和收集设施。
为应对海上垃圾,以渔港和海水养殖集中分布区为重点,推广新材料环保浮球,支持养殖渔具环保改造,做好淘汰废旧设施集中上岸处置。做好渔港环境清理整治和日常保洁,强化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处置监管。
此外,针对海漂垃圾,《行动方案》要求沿海地方压实属地治理责任,以海湾为基本单元,及时开展岸滩垃圾和海面漂浮垃圾的打捞清理,并及时重点清理台风、天文大潮退后造成的岸滩垃圾和海面漂浮垃圾。
在加强监管方面,沿海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指导沿海地市加强海洋塑料垃圾调查摸底工作,督促沿海地方加强海洋垃圾治理。建立健全65个海湾常态化和机动式监督管理体系,及时通报和推动沿海地方整改清理。
制定印发《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是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和《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方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的人介绍,2022年和2023年,全国分别遴选出8个和12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总结凝练形成几十个典型经验模式,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国家层面印发《美丽海湾建设基础要求》《美丽海湾建设参考指标(试行)》等相关文件,沿海地方美丽海湾建设创新实践也在全面有序推进。
《方案》本着可行可达的原则分别提出了到2025年和2027年两个时间节点的目标要求:到2025年,在100余个海湾重点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整体建设质量稳步提升,基本建成80个左右美丽海湾;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厦门市等7个沿海地市全域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任务力争完成,美丽海湾建设范围内入海排污口基本完成整治。
上述负责的人介绍,按照“以更高标准打几个漂亮的标志性战役”要求,《方案》提出了美丽海湾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典型海洋ECO保护修复行动、重点入海排污口整治行动三个重点行动。
一是美丽海湾建设提质增效行动。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全面实现扩面、提质、增效。同时,在7个地市试点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做深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做实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估与调查监管,推动美丽海湾建设从局部重点整治到全局系统治理转变。
二是典型海洋ECO保护修复提升行动。聚焦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滨海盐沼等典型海洋ECO,结合美丽海湾建设、海湾精细化调查等工作,高质量推进“十四五”海湾生态保护修复任务措施,依法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推动关键区域典型海洋ECO健康情况提升。
三是重点入海排污口整治行动。深入推动近岸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污水排放量大、极度影响近岸海域水质的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同步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常态化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实现入海排污口分类监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