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农业农村局濮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3 20:52:38   来源:  土壤环境

  项目概况 濮阳县农业农村局濮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第一标段 :胡状镇、海通乡、庆祖镇、渠村乡、五星乡、子岸镇、文留镇、郎中乡、鲁河镇9个乡(镇),453个表层样点和10个剖面样点的外业校核、调查、采样(包含容重)及数据审核上报等工作;第二标段:白堽乡、户部寨镇、梨园乡、梁庄镇、柳屯镇、清河头乡、王称堌镇、徐镇镇、习城乡、八公桥镇、城关镇、城东办、城南办13个乡(镇、办),471个表层样点和7个剖面样点的外业校核、调查、采样(包含容重)及数据审核上报等工作;第三标段:对濮阳县耕地、林地、园地、草地924个表层土壤点位、17个剖面土壤点位(按土壤发生层次5层计算,平均每个点按5层检测,共85个土壤样点)及土壤容重,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作业规程》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中土检测指标要求做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以实际检测量为准;第四标段:数据资料收集整理、数据汇交与数据库构建、成果汇总发布等。5.2标包划分:4个标包5.3资产金额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标包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6品质衡量准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5.7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标包

  3.1第一标包、第二标包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质和条件,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范围须包含界线第三标包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方面的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作业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土壤检测化验室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或须在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3.3第四标包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中包含有: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或数据处理;且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处理、汇交和信息化系统开发能力(提供承诺函)。注:每个供应商可投报多个标包,但只能中一个标包;若同一供应商同时被推荐为多个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序号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1、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买卖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评审、结果公告实行全程电子化。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买卖平台,参加网上投标。各供应商需利用互联网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始30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问题造成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陆交易买卖平台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投标文件制作详细操作可参阅“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