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07 15:15:59   来源:  市政环境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县新农村建设成果,形成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美丽乡村格局,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净、形、景”的要求,全方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推进美丽乡村洁美建设,助推生态景区全域化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打造中国温泉名城、构建东方养生胜地”的总体目标,结合“四边三化”行动,着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健全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改造家园、建设洁美新农村的积极性,为打造美丽乡村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通过三年努力,全方面提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垃圾处理运转能力,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完善,“卫生评星”活动有序开展,农村干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和生活质量显著提升,打造50-60个村庄道路洁化、水域净化、庭院美化、环境优美的洁美示范村庄和3-5个洁美乡镇。农村卫生环境明显好转。

  (一)推行村庄保洁评星制。实行农户房前屋后洁美三包制度,开展农户洁美评星。成立由县效能办、县农办、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传媒中心、县文明办、县爱卫办工作人员组成的洁美监督检查组,督促乡镇(街道)、度假区开展好洁美评星工作。各乡镇(街道)、度假区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组建监督检查组,对各行政村开展的洁美评星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做好督查台账,每月25日前将当月检查台账上报县农办,各行政村对农户洁美责任区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检查考评计分,评分结果在公示栏张榜公布。

  (二)落实园区卫生包干制。各乡镇(街道)、度假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工业功能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园区内保洁工作实行企业区域包干制,也能够使用公司化运作。提升园区及周边村的管理上的水准,努力营造园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实行舆论监督曝光制。县督查组每月对乡镇(街道)、度假区开展抽查,抽查不少于10%的行政村,抽查的村由督查组到达乡镇后随机抽签决定。抽查结果通过电视、报纸、新农村简报排名公示。开设农村环境卫生曝光专栏,由新闻媒体组成的曝光队伍深入农村,对农村卫生“脏乱差”现象及时予以曝光,对曝光出的问题,所在村、乡镇必须限期整改,媒体将作跟踪报道。

  (四)实行整治工作考核制。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度假区党委、政府新农村年度工作考核,分值为2分,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以乡镇(街道)、度假区为单位与下拨农村卫生保洁补助挂钩,考核以百分制,根据县检查组每月督查得分年度累计,平均分为年度考核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全额拨付;80分(含)以上为良好,拨付90%;70分(含)以上为合格,拨付85%;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拨付。乡镇(街道)、度假区将考核结果与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挂钩,与驻村干部考核挂钩。

  1.行政村是实施主体。各行政村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日常检查、月评比的评星工作,要因村制宜,合理的安排保洁人数、清扫范围,健全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完善奖惩制度,切实做好农户垃圾的收集和村庄保洁工作。各村明确建筑垃圾堆放点,建筑垃圾在确保无害情况下,督促产生单位或个人负责运至指定堆放点。

  2.乡镇(街道)、度假区是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度假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建立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入村抓的领导机制,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负责辖区内各村垃圾的清运及焚烧炉的运行维护工作,明确、协调各行政村保洁范围(包括道路、河沟),加强对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跨乡镇(街道)、度假区下山搬迁村、小区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迁入地所在乡镇(街道)、度假区负责。建立完善环卫保洁队伍,加强对农村保洁员的指导、培训。开展好周巡查、月通报和年终考核工作,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纳入村主职干部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安排项目等相挂钩。

  3.县农办是主管部门。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组织并且开展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做好农村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费用的资金拨付前的审核。与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传媒中心联合举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专栏节目。组织并且开展好洁美示范村、洁美乡镇的评比工作。

  4.相关部门责任。县财政局要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补助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县水务局要做好熟溪城区段和源口、清溪口水库、青岭水库库区的保洁工作,加快建立城乡河道(含村庄河沟池塘)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县交通局要做好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包括两侧边沟)垃圾的清理和清运工作,沿线乡镇(村)做好乡村公路(包括两侧边沟)垃圾的清理和清运工作。环卫部门要做好全县生活垃圾的统一清运处理和中转站运行维护工作。

  1.清扫费补助标准。清扫费按每人每月1.5元补助到村,各乡镇根据真实的情况进行配套。人口数按上年度农经报表确定,人口数不到250人的按250人计算;人口数251400人的按400人计算;人口数401人以上的按在册人口数计算。

  2.清运费补助标准。各乡镇(街道)、度假区清运费用按每人每年补助7元,各乡镇(街道)、度假区根据实际情况做配套。

  3.对运转正常焚烧炉的补助: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管理考核达标的,每个焚烧炉每年补助1.5万元,考核未达标的,不予拨付。

  4.对洁美示范村奖励:县评选洁美示范村20个,800人口以下的村奖励1万/个,800人口以上村奖励2万/个。

  1.建立领导小组、督查组,确保工作有人抓,抓到实处。建立县、乡、村三级领导小组、督查组,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抓实抓好。各乡镇(街道)、度假区要格外的重视,认真研究,指导督促各行政村组建好村级监督检查组,将农户洁美评星工作落到实处。

  2.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度假区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出台细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健全长效保洁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常抓不懈,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

  3.完善考核办法,强化宣传引导。要着重做好督查考核工作,不断总结考核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完善考核办法,健全考核机制,以考核促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积极引导和教育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互相监督,慢慢地提高卫生意识,培养良好生活小习惯,自觉主动搞好农村环境卫生,宣传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确保干部群众热情参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见成效。

  4.规范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安排1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下拨的经费必须按相关规定使用,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在乡镇、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各乡镇(街道)、度假区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农户洁美评星工作所需资金进行补助、奖励。各行政村要将经费足额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武义县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