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17 02:29:02   来源:  小9直播平台/媒体聚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2017〕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固原市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18年度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2018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有效解决当前园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逐步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园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采取比较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明确各方责任,严把环境准入关,努力实现园区产业体系合理化、公司制作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管常态化,推进园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园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多赢。

  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进形成有利于园区环境保护的体制和机制,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园区企业治污减排的主体责任。强化“三线一单”约束,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整环境管理制度,破解明显问题,保障环境安全,建设环境友好型园区。

  各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全面建成并正常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风险防范体系健全,入园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强度、排放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显而易见地下降,并满足环保约束性指标要求;循环化、生态化、低碳化、清洁化水平显著提升,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完善;基本形成分工合理、运转高效、制度保障的园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根据各个园区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对园区总体设计进行修编,逐步优化园区总体设计。园区总体规划一定要符合城市总体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与固原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

  严格园区规划环评管理要求,执行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依据园区总体设计要求,完成轻工产业园总体规划环评、圆德慈善产业园总体规划环评、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跟踪环评。

  根据园区环境承载力、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条件,制定本园区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切实转变发展理念,不得将降低环境准入门槛作为园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不得引进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入园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对新材料产业园金昱元公司污水排放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集中处理,封堵生产废水排污口,严禁排入园区公网,达到零排放。加快新材料产业园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保证园区企业生活垃圾污水排放,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对轻工产业园、圆德慈善产业园企业排污状况做全面排查,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入园区提升泵站,使排水管网系统安全投入使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区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完成慈善产业园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解决雨季雨水对泵站的冲击影响,保证园区排水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对园区燃煤锅炉进行认线吨以下燃烧锅炉,加强金昱元公司20吨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测系统监督管理;强化园区及企业料堆扬尘整治,对园区道路扬尘,工业企业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输送等环节,厂区及周边地面密闭、覆盖、绿化等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做全面排查,建立堆场、厂区地清单;加大园区道路清扫,制定园区及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全面达标排放和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禁止焚烧桔秆和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对废物焚烧情况做经常性巡查,加大管控及处罚力度,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使建筑施工工地严格做到“六个100%”(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加快新材料产业园固态废料堆场建设,使园区危险废物有效贮存、处置。督促金昱元公司加强固废、危废科学综合利用和规范化管理;对轻工产业园、圆德慈善产业园、西兰银物流园生产、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拉运。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态废料的企业,一定要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企业在施工和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应合理的安排生产时间,采取选择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设隔声建筑或种植高大乔木绿化带等降噪措施,以减少对旁边的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完善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制定园区综合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结合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逐渐完备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逐步加强园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开展有明确的目的性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的提高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园区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确定不同预警级别需要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组织落实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园区服务部要会同环保安监分局定期对园区内所有企业组织环境问题排查。对有一定的问题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由环保安监分局依法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督促落实到位。企业应制定详实的整改方案,按时保质进行整改,直至达标排放。未达标排放、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禁止生产,落后的、污染严重的依法关停。加强园区涉水企业监管,对园区内涉水企业情况摸底调查,将涉水企业名单、污水排放量、排放强度、治污能力、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等情况整理归档,形成工业园区“一园一档”。

  各园区服务部会同环保安监分局应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环境监视测定,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放情况。加强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监督检查。对园区内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视测定数据等恶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惩处。

  环保安监分局要制定分解园区环境整改治理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园区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各园区服务部要认真履行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并且开展园区环境保护问题排查,制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同时督促园区内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配合环境环保安监分局加强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