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2023-12-21 05:58:07   来源:  小9直播平台/媒体聚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我们党从新的历史时期国际国内形势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具备极其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丰富了我们国家现代化的内涵。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分别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角度提出的,是对现代化目标状态的描述。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从制度层面提出的现代化目标,从而丰富了我国现代化目标体系。这一制度性目标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制度的全面性。制度目标包括整个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的治理体制。第二,制度的稳定性。国家治理水平是检验社会制度是否完善、定型的重要标志。这一目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要通过改革形成相对来说比较稳定成熟的制度体制。第三,治理的民主性。治理是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党、人大、政府、政协等多元主体互动推进的国家治理,是民主的一种表现,《决定》提出并充分论述的协商民主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环。第四,制度建设的法治化。国家治理体现为不同主体之间互动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因此,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转型。长期以来,我们讲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通常是国家管理。党的十八大报告基于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强调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成熟更定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基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性需要,多次提到了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与传统的管理不同,它强调了主体的多元和社会的参与;强调了遵循市场规律前提下的政府与社会的协商与互动。国家治理是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着国家与社会关系从传统管理开始向交互联动与合作共赢转变。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是国家治理理念的革命。国家治理不同于传统的国家管理,后者以命令服从为特征,而前者则强调正确地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使其在法治基础上各守其分与良性互动。国家治理和国家管理虽然最终目的都是为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但两者存在着重要区别。首先在主体上,管理是政府管理,而治理的主体却不仅是政府,还可以是公共机构、社会组织乃至个人。其次在权力运行的方向上,管理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制定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管理,而治理权力运行的方向则是平行的、互动的,它不仅要依靠政府的权威,还要依靠广大非政府组织通过网络化的合作、协商等来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另外,在价值取向上,国家管理强调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赶超,而国家治理则强调公正价值的优先地位和对秩序与效率的根源塑造,并将人民福祉作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一,在当前利益多元化、文化多样化的条件下,国家治理既要确保公共利益和主流道德价值不受侵害,也要根据真实的情况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承认合法合理的个性化追求,让公民和社会组织充满生机活力,使社会保持动态平衡稳定状态。其二,国家治理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的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展基层民主。其三,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以公平正义的治理行为创造公平正义的社会局面。其四,国家治理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