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环境问题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23-12-04 09:47:27   来源:  产品展示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取得很明显的成效。但也要看到,不少农村任旧存在环境保护观念落后,生活陋习难改,环保设施投入不足等问题。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乡村振兴,必须逐步加强农村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从实际看,农村环境整改治理的参与者和农村环境的使用者都是广大农民群众,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多农民群众环保知识匮乏,存在主观认识不到位、环保意识较差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在提升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方面下功夫。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入户宣传等方式和手段,普及相关环保知识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农村环境亮化、美化、绿化活动等,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把环保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

  加强农村环境监管是推进农村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的有效手段。首先,要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可根据农村实际管理需要,在各村设立以本村村民为主的环境监管队伍,这样既可激发本地区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也能有效推进环境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其次,完善相关环保信访制度、环保举报制度,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再次,加大农村环保执法力度,以更严厉的惩戒措施,倒逼人们自觉保护环境。

  资金缺乏是农村环境问题得不到持续有效治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建立并完善我省农村环境治理资金保障机制至关重要。一是加大农村环保资产金额的投入力度,可设置农村生态环境基本的建设专项资金等,解决农村环境治理难题。与此同时,加强对农村环境治理资金的监管,确保农村环境治理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创新农村环保资金使用方式,充分的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对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实行农村环保资金打捆使用,实现基本农田改造和农村环境整治相结合,集中成片、整体推进,有效推动农村环境治理。

  农村环境污染与粗放的农业生产方式有很大关系,要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入手,通过大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村环境治理。一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引导农民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建设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二是加强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推动畜牧水产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三是建立农业物资信息化监管制度,利用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等,进一步强化对农药、肥料、饲料等农业物资的质量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