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复任重而道远

发布时间:2024-03-25 21:38:07   来源:  小九直播nba免费观看下载

  土壤污染在我国是一个很严重的环境问题,而对污染土壤的修复却并没有跟上发展需求,近期,土壤污染导致粮食污染这一话题,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此次常外事件的发酵长不少人开始思考为何会出现土壤污染,出现土壤污染后应怎么样应对,土壤修复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修复后的土壤经过那些检测才能再次投入正常使用?这样一些问题有些我们大家可以给出明确答案,可有些目前正在遭受质疑。在大家看来,几十年来无节制地使用化肥、化学合成的农药、生长调节剂和添加剂是土壤污染的根与源,当然也是粮食污染的根与源。在我看来,现在我国因土壤污染导致的粮食问题,不是够不够吃,而是能不能吃?

  对土壤污染,是这样解释的:土壤污染物大致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两大类。无机污染物最重要的包含酸、碱、重金属,盐类、放射性元素铯、锶的化合物、含砷、硒、氟的化合物等。有机污染物最重要的包含有机农药、酚类、氰化物、石油、合成洗涤剂、3,4-苯并芘以及由城市污水、污泥及厩肥带来的有害微生物等。当土壤中含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明显的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 间接被人们的身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是土壤污染。

  而土壤修复,简单来说就是使遭受污染的土壤回到正常状态功能的技术措施。目前行业内有一百多种土壤修复技术,常用技术也有十多种,大致可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种方法。

  根据2014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全国土壤污染超标率达16.1%,在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同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更加堪忧。面对土壤污染的严峻局面,国家立法速度明显加快。环保部除了在新《环境保护法》中增加了土壤修复的内容外,日前又公布了新的《土壤环境品质衡量准则(征求意见稿)》。我国2016年计划出台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土十条”文本内容已基本成熟。据业内人士透露,“土十条”相关编制单位建议提取10%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土壤污染治理。据测算,到2020年,预计可筹措到1.1万亿—1.4万亿元资金,有望解决土壤污染防治投入资金严重不足的困境。对这个消息,我是喜优参半,理由是,在全国耕地面积逐渐萎缩,土壤质量逐渐下降的情况下,粮食竞然能连年高产,这绝对离不开非常可怕的化肥、农药等的巨大贡献。

  从目前我国土壤修复的现在的状况来看,节能环保目前慢慢的变成了一种全民理念,土壤修复是节能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发达国家,土壤修复产业在整个环保产业中占很大的比重,但我国恰恰相反,土壤修复产业刚刚起步,市场格局初步形成。由于我国的区域发展不均衡、土壤类型多、污染类型复杂,这对土壤修复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提出了很大的挑战。目前我国主要以植物修复为主,已建立许多示范基地、示范区和试验区,并取得了不少成果。由于我国的土壤修复尚处于初始阶段,从已有项目的地域分布来看,经济较发达的江浙沪、鄂湘粤地区领先于全国;从项目的类别来看,由于城市内的“棕色地块”所具有的土地开发价值较高,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领先于农业耕地的修复和矿山修复。假设在“十三五”期间,工业场地、农业耕地和矿山的修复占比分别是7%、3%和5%,则对应的总投资额应超过数万亿元。

  众所周知,随着我们国家现代工农业的发展,重金属污染问题日趋严重,重金属污染事件层出不穷。而重金属污染不同于其他污染,它极难降解,甚至有可能永远在环境里循环,对人类生活造成极大危害。据统计,早在2006年,为了调查中国土地污染现状,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启动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预算资金达10亿元,计划2010年完成,2010年调查范围有除台湾省和港澳地区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的全部陆地国土,调查的重点区域是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2010年之前,全国涉及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的企业不超过20家,其中线家左右。尽管没有全面而准确的数据,但事实上,我国耕地污染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据统计,我国耕地面积不足全世界一成,却使用了全世界近四成的化肥;我国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是世界中等水准的2.5倍。

  截至2013年底,相关公司数已超越300家。最新统计显示,目前全国至少有500多家企业涉足土壤修复领域,但是大多公司市场仍集中于公司本地区域,未形成行业内绝对龙头或者全国性大公司。在土壤修复过程中,物理/化学修复技术中研究运用较多的是固化-稳定化、淋洗、化学氧化还原和土壤电动力学修复,目标是污染场地土壤的原位修复技术。联合修复技术中研究运用较多的是微生物/动物-植物联合修复技术、化学/物化-生物联合修复技术和物理-化学联合修复技术,目标是混合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虽然目前的多种土壤修复技术在实际中都能起到大作用,但是咱们不可以忽略,它们都存在耗时长、成本高的问题,因此土壤修复产业要逐步发展,对土壤修复技术的革新势在必行。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抓紧编制农业环境明显问题治理总体设计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研究显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资金需求巨大,如荷兰2000年至2009年土壤污染修复成本为每年3.35亿欧元,其中政府投入为每年1.6亿欧元。我国土壤治理市场规模一旦打开,规模或达几十万亿。但是,目前资产金额来源机制仍未建立,政府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也未知。2012年,财政部与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农产品(000061,股吧)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财政部已向农业部拨款8.27亿元,由农业部用五年的时间对全国农产品产地的重金属污染状况做调查。笔者认为对于土壤修复资金问题,环保部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包括对污染企业征收的污染税、受污染地块的开发商出资、政府拨款、向责任人追回的治理费用、对逃避承担相关环境责任的公司及个人的罚款、当地社区和居民的集资、公益捐助、基金利息等。破坏容易保护难。虽然我国在换土等相关治理技术上已很成熟,但由于治理资金要求高,治理过程漫长,而且存在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所以还要法律制度来进行相对有效保护。防患于未然要比污染后治理的成本低得多,按照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土壤保护成本、土地可持续管理成本、场地修复成本,比例绝大多数都是1∶10∶100,重视土壤保护政策是成本最低的土壤保护的方法。因此,出台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是很重要的。记得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时任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同志接受各个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最发达国家都没有让国民只吃不施化肥、农药的农产品,如果那样肯定会面临饥饿的危险。

  笔者就此询问了某地方政府负责人,他告诉笔者,如果按照“有机”标准,普通农田必须要有3年左右的“转换期”,乃至需要“撂荒”(即停止种植以及不再使用化肥、农药及受污染水源),如果大规模推广,粮食供给非常有可能会出问题。由此看来,粮食“供给安全”是国家层面的战略考量,但是,土壤、水源污染和生物多样性的枯竭现象一定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同时,粮食产量多少,不应单纯依靠农作物品种决定,而是要通过土壤修复,增强地力,提高产量,解决粮食供给安全的问题。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土壤污染治理周期长、成本高、见效慢,更需要树立保护优先、防患于未然的观念,严控风险、系统施治。2016年,“土十条”颁布实施。一年来,环境保护部积极地推进土壤立法和多项相关规章、标准制定工作,并牵头成立了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联席小组,做了很多基础性工作,实现了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局。但是,对于起步较晚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来讲,目前最紧迫的工作还应该是补短板、打基础,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欲速则不达。目前,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准确研判当前土壤环境形势,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实现“一张图”管理,是全面夯实土壤环境管理基础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我国法规、标准体系还不健全。需要抓紧“查缺补漏”,针对土壤环境管理的缺失环节,尽快制定出台针对农用地、污染地块等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部门规章,保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真正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除了开展详查和建章立制,还要做好试点示范,树立样板。重点是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和试点项目库建设,探索集政策、技术、体制机制于一体的成熟模式,加快向全国别的地方辐射推广。需要强调的是,不论是打基础还是建立长效机制,都需要多部门形成合力,“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土壤环境管理涉及环保、发改、财政、农业、国土、工信等多个部门,从国家层面到地方都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协同推进力量。但由于地力恢复缓慢,加上修复手段落后,修复费用较高,在产量与质量之间找到平衡点尚有待时日,污染土壤修复任重道远。